承诺书
恒大绿洲四期123-126#、137#楼项目全体居民:
一、项目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恒大绿洲四期123-126#、137#楼
2.项目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南阳湖街与大堤路交汇处
3.项目实际建设面积:占地面积42824.65㎡,总建筑面积 125832.8㎡,共计5栋楼(123-126#、137#楼)。
4.本次申请验收123-126#、137#楼,建筑面积:125832.8㎡(其中包括住宅面积78651.35㎡、商业面积33891.45㎡、地下建筑面积13290㎡)
(二)环评落实情况
1、主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①、文明施工,现场周围设置挡板和围挡,对扬尘和噪声 要有防治措施。
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
③、水泵房、换热站依托统一规划在二期内的设施。
④、生活垃圾采取密闭容器存放,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⑤、供暖由沈阳沈阳国惠供热公司提供。
⑥、地下停车场设置强制排风装置,将汽车尾气收集并有 组织排放,排气口朝向已避开敏感建筑。
⑦、商业网点招商对象规划以商品零售为主。商业网点经营项目如需进行评价的另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维护,污染排放稳定达标情况
(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二)水泵房、换热站等依托二期设备,设备对噪声、振动已采取减震、消音、隔声等 有效措施。对居民住宅均已采取安装隔声窗等措施。
(三)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已与环卫部门签署协议,定期统一处理。
(四)该项目商业网点未设置独立内置烟道。我公司承诺不招商餐饮项目。
三、我单位向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免项目验收环境监测,项目出现 疑似超标排放或扰民事件,我公司承诺负责治理或解决并委 托有资质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达到环保要求,同意作为 责任主体承担相关民事法律责任。
恒大长基(沈阳)置业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