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桓仁漏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桓仁漏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桓仁满族自治县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地址: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沙尖子镇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8月28日-2018年9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义昌
联系电话:1824141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