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众鑫塑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康平县众鑫塑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康平县众鑫塑料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康平县众鑫塑料厂
建设地址:沈阳市康平县东关屯镇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8月16日-2019年9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朱丽娜
联系电话:18240391567
附件1:康平县众鑫塑料厂建设项目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