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新建六制氢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将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新建六制氢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新建六制氢装置项目
建设单位: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鞍钢厂区能源管控中心三制氢站(现有厂区内)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室外变压吸附制氢装置;新增焦炉煤气压缩机、氢气球罐、焦炉煤气缓冲脱水罐、氮气缓冲罐、减压阀等设备;扩建焦炉煤气压缩机厂房;配套高、低压电气室,水泵房改造等。
二、公示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
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0日-11月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肇阳
联系电话:13889759555
附件: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新建六制氢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