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长白岛地区012307016地块二期(房地产)建设项目(4-B-11#~4-B-13#、4-B-15#~4-B-18#、4-B-20#~4-B-31#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沈阳长白岛地区012307016地块二期(房地产)建设项目(4-B-11#~4-B-13#、4-B-15#~4-B-18#、4-B-20#~4-B-31#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沈阳长白岛地区012307016地块二期(房地产)建设项目(4-B-11#~4-B-13#、4-B-15#~4-B-18#、4-B-20#~4-B-31#楼)
建设单位:沈阳安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秀岛路300-20号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签到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8日-2019年12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5566132333
附件:沈阳长白岛地区012307016地块二期(房地产)建设项目(4-B-11#~4-B-13#、4-B-15#~4-B-18#、4-B-20#~4-B-31#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