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宏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汽车三元催化剂、氧传感器、火花塞再生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锦州宏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汽车三元催化剂、氧传感器、火花塞再生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锦州宏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汽车三元催化剂、氧传感器、火花塞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锦州宏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义县地藏寺乡辽宁锦州西山再生资源产业园A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2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宏伟
联系电话:13384163718
附件1:锦州宏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汽车三元催化剂、氧传感器、火花塞再生利用项目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