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景星加油站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全文。
我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景星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报告已修改完成,现将环境影响报告全文作出公开,详见附件。
⑴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景星加油站项目;
⑵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
⑶ 项目性质:新建;
⑷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900m2,总建筑面积700m2。共设置6台双泵4枪双油品潜油泵多媒体加油机,1台单泵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多媒体加油机;6个地下双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油罐(2个柴油罐,30m3/个;4个汽油罐,30m3/个);
⑸ 建设地点: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南街151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金龙
联系电话:15802409898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景星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