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柳河子镇盛宏沙石加工厂年产20万立方米沙石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灯塔市柳河子镇盛宏沙石加工厂年产20万立方米沙石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灯塔市柳河子镇盛宏沙石加工厂年产20万立方米沙石料项目
建设单位:灯塔市柳河子镇盛宏沙石加工厂
建设地址:灯塔市柳河子镇银匠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自主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4日-2020年4月2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何总
联系电话:13470387038
附件:灯塔市柳河子镇盛宏沙石加工厂年产20万立方米沙石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