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吨废钢铁加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辽阳北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废钢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辽阳北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废钢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辽阳北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刘二堡镇高庄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自主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9月9日-2020年10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于总
联系电话:13390301133
附件:辽阳北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废钢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