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胡台新城医院锅炉改造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全文。
我单位《沈阳胡台新城医院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报告已修改完成,现将环境影响报告全文作出公开,详见附件。
⑴ 项目名称;沈阳胡台新城医院锅炉改造项目;
⑵ 建设单位:沈阳胡台新城医院;
⑶ 项目性质:改、扩建;
⑷ 建设规模:本次锅炉改造项目总投资33万元,占地面积200m2,利用现有锅炉房,不新增占地。项目拆除现有一台3t/h燃煤锅炉,新建一台4t/h燃气热水锅炉,供暖范围由医院增加为医院及医院东侧在建新民鹤乡温泉康复养老中心。;
⑸ 建设地点:沈阳胡台新城振兴八街37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贾实
联系电话:13998361133
附件:新民市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