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第四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高压胶管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全文。
我单位《沈阳第四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高压胶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报告已修改完成,现将环境影响报告全文作出公开,详见附件。
⑴ 项目名称;沈阳第四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高压胶管项目;
⑵ 建设单位:沈阳第四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⑶ 项目性质:新建;
⑷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416万元,占地面积41441m2,租赁沈阳第四橡胶(厂)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和设备,用于生产高压钢丝缠绕胶管、高压钢丝编织胶管和胶管总成。项目建成后:年产高压钢丝缠绕胶管46万m、高压钢丝编织胶管100万m、高压钢丝编织胶管总成46万m;
⑸ 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四北街17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佟刚
联系电话:13019395172
附件:沈阳第四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高压胶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