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铸造旧砂处理及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铸造旧砂处理及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铸造旧砂处理及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8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2021年1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范振洲
联系电话:15541236086
附件1: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铸造旧砂处理及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