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深路下穿桥雨水提升泵站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及《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辽环发[2019]2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1年1月,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委托辽宁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双深路下穿桥雨水提升泵站工程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于2021年1月25日启动,于2021年2月6日提交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审核,于2021年2月7日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经专家评审及复核,完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地块概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沈阳市浑南区双深路与丹阜高速交汇处南侧,共占地300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3.471992°,北纬41.704583°。地块原为林地,由于建设雨水提升泵站需要,地块土地性质变更为公用设施用地。
(2)地块现状
本地块现状为雨水泵站,泵站于2020年开始建设,现已基本建设完成,泵站内地面部分已经硬化或安放设备、设施,存在少部分裸露表土,泵站地面下方为雨水池、格栅、雨水提升泵等设施。地块功能为倒排城市雨水,内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渗坑、水塘;无工业废水地下输送管线、储存池;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输送管线;无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储存或堆放。地块内裸露土壤无明显颜色异常、油渍等污染或化学腐蚀痕迹,无恶臭、化学品、刺激性等异常气味。
(3)地块历史
根据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咨询,该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历史用途主要为林地。
(4)地块历史污染调查
根据地块近五年历史影响及调查结果,雨水泵站建设之前,地块历史用途始终为林地,未遭到过其他形式的占用和污染。
确定本次调查于地块内设置土壤水平采样点1个。本次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内的各监测点位土壤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不需要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调查工作结束。
2021年2月24日
辽宁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附件:双深路下穿桥泵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