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小试及中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小试及中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小试及中试项目
建设单位: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自主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3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江峰
联系电话:13644061037
附件: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小试及中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