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沈阳市兴业机械厂不锈钢精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民市兴隆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民市兴隆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址:新民市兴隆镇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自主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0日-2022年6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高镇长
联系电话:18304002387
附件:新民市兴隆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