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家环境违法企业被限制贷款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3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6月2日,省环保厅向社会公布,对沈阳东进化工产业有限公司、沈阳圣达供暖有限责任公司等37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绿色信贷限制。
据省环保厅负责人介绍,省委、省政府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清洁发展,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通过绿色信贷限制措施,促进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污染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全省经济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按照 《辽宁省环境违法企业绿色信贷限制管理暂行办法》,我省对37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绿色信贷限制措施,这些企业主要涉及热力、化工、金属冶炼、造纸、电镀等严重污染环境行业,存在未经环评审批和验收违法排污、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部分是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
据了解,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将对被实施绿色信贷限制的企业采取跟踪式监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整改到位后,可解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