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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四期(沈阳锦绣山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

返回列表来源:中咨华宇 发布日期 2021-04-21 浏览:

居住四期(沈阳锦绣山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及《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辽环发[2019]21号)文件要求,编制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本次调查地块为锦绣山庄四期地块,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桃仙镇荒山子村,中心坐标123.536713376°E,41.638467818°N,占地面积70656平方米。本地块位于山地,地块内地势最高位置海拔高度120m,最低海拔74m。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为樱花庄园小区,西侧紧邻锦绣山庄小区三期,北侧紧邻苏赵线公路。
 
    (1)地块现状
   本地块现状为杂草丛生的空地,部分区域有碎石、树木、杂草、少量生活垃圾。地块内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渗坑、水塘;无工业废水地下输送管线、储存池;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输送管线;无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储存或堆放。地块内裸露土壤无明显颜色异常、油渍等污染或化学腐蚀痕迹,无恶臭、化学品、刺激性等异常气味。 
 
    (2)地块历史
    经调查历史影像资料最早为2006年,根据相关资料、建设单位咨询,结合谷歌影像结果得知,该地块区域2001年之前为农业用地(林地),自2001年已取土地证,使用功能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沈阳华新国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地块从2001年至今一直为空地,现建设单位计划在本地块内建设锦绣山庄四期房地产项目。
    2006年历史影像中地块内西侧简直为锦绣山庄旧办公楼,地块内东侧建筑为原山庄景观生态园旧建筑,已于2007年拆除。2015年历史影像中地块内西南侧深色矩形位置为山庄配套景观人工湖。
 
    (3)相邻地块现状
    现场勘查确认,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为樱花庄园小区,西侧紧邻锦绣山庄小区三期及空厂房,北侧紧邻苏赵线公路。
    根据现场调查,地块边界西北角相邻地块为空厂房,根据现场询问,项目西北侧建筑(目前为空厂房),2001年前,曾为中街某家商场的商贸品仓库,2019年被桶装水厂租赁,对原仓库进行翻修拟建为桶装水厂厂房,但后期厂房未翻修完成停工,至今为空厂房,未投产。本次调查于空厂房附近及地块内距离空厂房最近位置分别设置了土壤表层采样点(S05)及土壤柱状样采样点(S01)。监测结果表明,该位置土壤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筛选值第一类用地的标准。
    项目东北侧丹阜高速以东有三家混凝土公司,分别为沈阳兴跃特种混凝土有限公司、辽宁宏顺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长陇混凝土有限公司。通过资料收集可知,三家混凝土公司经营范围为混凝土、混凝土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水泥制品生产、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等,由于混凝土公司与本地块之间有丹阜高速相隔,距离约150m,本地块西北角地势较高,与混凝土公司地势高差约为20m,混凝土厂主要环境污染为大气环境污染,混凝土厂排气筒最高为15m,且本地块位于混凝土厂上风向,认为混凝土公司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4)相邻地块历史
    经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可知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外相邻地块,北侧相邻地块有蔬菜大棚、生态园,西侧相邻地块目前为空厂房(2001年前,曾为中街某家商场的商贸品仓库,2019年被桶装水厂租赁,对原仓库进行翻修拟建为桶装水厂厂房,但后期厂房未翻修完成停工,至今为空厂房,未投产。)和锦绣山庄三期住宅,南侧、东侧均为空地。
 
    (5)监测点位布设
    本次调查布点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中专业判断法,本项目地块面积为70656m2,地块内外共设置6个土壤采样点位。本地块处于丘陵地带,地势地形变化较大,本地块东高西低。且西侧地块外有一空厂房,根据人员访谈,2001年前,曾为中街某家商场的商贸品仓库。由于年份久远,仅通过人员访谈对空厂房历史情况进行了解,未收集到相关历史文件、影像等材料。因此,在破脚处地块内紧邻空厂房位置设置1个6m柱状采样点S01、表层采样点S06,在地块外空厂房附近设置1个表层土壤采样点S05,另外在地块内均匀设置1个2m采样点,2个表层采样点。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相关政府部门咨询结果,本地块内从未有过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无各类槽罐内的物质和泄漏;无危险废物的处理;无管线、沟渠泄漏事故的发生。相邻地块也不存在影响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工业企业。地块内裸露土壤无明显颜色异常、油渍等污染或化学腐蚀痕迹,无恶臭、化学品、刺激性等异常气味。根据地勘报告及地块地势情况,    认为地块内无稳定地下水。通过现有资料,认为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无人为污染。
本次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内的各监测点位土壤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不需要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
    本次调查认为该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关注污染物均在标准范围内,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场地详细调查工作,该地块满足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的环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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