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泰豪沈阳科技产业园项目(3#、4#、5#喷漆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泰豪沈阳科技产业园项目(3#、4#、5#喷漆房)
建设单位: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5号街22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5日-2018年7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曹龙
联系电话:13130245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