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全文。
我单位《新民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报告已修改完成,现将环境影响报告全文作出公开,详见附件。
⑴ 项目名称;新民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⑵ 建设单位:新民市第二人民医院;
⑶ 项目性质:新建;
⑷ 建设规模:本医院为非呼吸道传染病医院,主要科室包括传染科、检验科、疼痛康复科。主要接诊病种为肝病、布病、HIV等通过血液、精液、唾液传播途径的病种。总投资251元,占地面积为3089.3m2,建筑面积为281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院业务用房,食堂和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病床100张,门诊人数预计25人次/日(年预计门诊人数9006人次),住院人数1026人/年;
⑸ 建设地点:沈阳新民市城区辽河大街218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闯
联系电话:13840552588
附件:新民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