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康复医院建设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全文。
我单位《新民市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报告已修改完成,现将环境影响报告全文作出公开,详见附件。
⑴ 项目名称;新民市康复医院建设项目;
⑵ 建设单位:新民市康复医院;
⑶ 项目性质:新建;
⑷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62万元,占地面积为6217m2,建筑面积为2274.1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院主体楼和业务用房。主要科室包括精神病科和精神康复科。设置病床150张,本项目预计年接诊精神病人1500人,精神病人长期保有量为120人。;
⑸ 建设地点:沈阳新民市工业园区;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汤伟
联系电话:13998819290
附件:新民市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